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,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。科技成果转化一头连着创新,一头连着市场,持续畅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,推动更多科技成果从样品变成产品、形成产业,将有力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。
从科技成果转化“三部曲”——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、印发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、制定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,到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试点和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试点,再到协同推进技术转移体系建设、加快布局概念验证和中试平台……近年来,一系列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举措密集落地,我国科技成果转化水平又上新台阶:全国技术合同成交额连续多年保持两位数增长,2024年达到6.8万亿元。
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应注意到,当前我国科技成果转化还存在一些堵点卡点,迫切要求我们牢牢牵住科技成果转化的“牛鼻子”,将技术创新上的“先行一步”转化为引领发展的“领先一步”。
完善转化体制机制。长期以来,由于职务科技成果权属受限等方面的种种原因,高校院所的科研人员对于成果转化仍然心存顾虑,具体表现为“不敢转”“不想转”“不会转”。破解这些难题,既要持续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、“先用后转”等机制,减少相关人员后顾之忧,增强企业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的信心;还要探索建立成果转化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,并积极引导企业参与概念验证与中试平台建设等,共同打通科技成果转化的“任督二脉”。
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。科技成果能否“落地生金”,成果质量很关键。眼下,不少科技成果依然在“沉睡”,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有些成果“为科研而科研”,与市场需求脱节。与高校院所相比,在一线摸爬滚打的企业最贴近市场,对技术的感知也更敏锐。跑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“加速度”,一方面要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,让企业成为“出题人”“答题人”“阅卷人”,同高校院所一起面向产业需求共同凝练科技问题,联合开展科研攻关,真正从源头上提升科技成果供给质量;另一方面要持续完善相关配套政策,比如,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产品首购首用,探索设立科技成果转化税收优惠政策,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样品、产品进行针对性补贴,等等。
科技成果只有同国家需要、人民要求、市场需求相结合,完成从科学研究、实验开发、推广应用的三级跳,才能真正实现创新价值。期待更多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,在生产实践中释放澎湃动能。